台灣有人說 I 是「愛」,是關懷,也是老師對教育的承諾

在教室裏老師有絕對的自主權,絕對的權利也應伴著絕對的愛與責任

我在美國修了大師的廣義相對論課,期末考是交一份完整的研究報告。我交了一份還算頗有份量的報告,想說這樣就結束了,但是大師以為我要跟他繼續做研究,所以一直沒給我成績,成績單上註記 I , 後來他忘了我也忘了,三年過去還是 I,直到我論文口試結束,老闆發現我的成績未定,才跟他說該給成績了,我才拿到A+的成績。

還有很多事情,和台灣規矩一堆的做法完全不同,讓我體會到美國教育的人性化,還有教師有至高無上的自主權。

回台灣後,發現大學已經沒有補考制度,也不能給I,爭取半天只爭取到一個暑假的I, 自己也爭取到一個暑假讓學生來補考,考到及格為止。

重修有重修的好處,用暑假來補考也有他的優點,就讓學生自己選擇,畢竟學生跟不上學習進度,有時不只是學生的問題,整個體制也要負點責任,自己也不能自外。

補考曾改變好幾個特殊的學生,一個暑假讓他們改頭換面,讓人覺得投資報酬率實在太高了。I 原來只是 incomplete,台灣有人說 I 是「愛」,是關懷,也是老師對教育的承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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